电视购物 难以维权

更新时间:2019-09-30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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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进行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时,要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并索要购物发票。尽量采用货到付款购买方式,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的,应拒绝签收付款。

  现如今打开电视机,电视购物广告比比皆是。近日,市民王先生称,他通过电视购物广告购买了一款手机,却发现商家有夸大产品性能、效用的嫌疑,而且手机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由于王先生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消协的工作人员无法进行调解。

  不久前,消费者王先生通过电视购物广告宣传,看中了一款价格为998元的手机。据电视广告上宣传,该手机功能齐全、样式新颖,并且具有摄像、拍照、GPS定位等多项功能,心动不已的王先生当即拨打了电视上的购物电话订购。

  几天后,王先生收到该品牌的手机,但他发现,这部手机与电视上所宣传的样式不一样,且功能并没有电视广告上所说的那么多,并且不断地出现掉信号等小毛病,于是赶紧打电话询问,对方则以种种借口推托,最后干脆就不接王先生的电话了。气愤之余,王先生将情况投诉到了锦州市古塔区消协部门。

  了解基本情况后,古塔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进行联系,可是对方电话一直是处于占线状态,依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到现场也没有发现该经营场所。由于王先生不能提供相关购物发票,确切名称和地址难以查找,调解无法进行。

  据古塔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电视购物存在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商家夸大产品性能、效用,进行虚假宣传;炒作产品概念,使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部分商家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通过快递企业拒绝消费者当场验货,减轻自身的法律责任;部分商品无生产、经销企业的厂名、厂址,或是有的销售商不开具发票,为消费者日后维权设置障碍。

  古塔区工商局人员提醒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购买前应尽可能核实销售企业的合法有效性。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了解对方确切的名称和地址,而且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并索要购物发票。尽量采用货到付款购买方式,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的,应拒绝签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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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不退怎么维权
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处理
律师解答动态
王皓律师
王皓律师
6分钟前
你是被告?一审胜诉了的话,可以等二审法院通知再找律师
你好你好可以咨询为你转人工服务u
汪明明律师
汪明明律师
17分钟前
您好,请尽可能具体描述一下
明确告知对方:​无法律依据支持折旧费​,除非其提供鉴定报告,否则不予承担
张仁山律师
张仁山律师
28分钟前
被脑控了然后去报警警察认为精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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