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妙根 消费者维权不要怕麻烦

更新时间:2019-10-20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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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俞妙根:消费者维权不要怕麻烦我谈一点不告知收费的个人的感受,我们遇到的不告知收费的事情比比皆是,屡见不鲜。比如说到饭店就餐结帐的时候告诉毛巾是要收费的,茶水

俞妙根:消费者维权不要怕麻烦

  我谈一点“不告知收费”的个人的感受,我们遇到的“不告知收费”的事情比比皆是,屡见不鲜。

  比如说到饭店就餐结帐的时候告诉毛巾是要收费的,茶水是要收费的等等,特别是手机的收费,在全国两会上也有,去年有个用户跨境微博收了几千块钱,后来承认工作有失误,没有尽收费告知义务,相对于手机大部分人是在国内使用的,国内使用的手机费很不规范,性质不亚于添加微博,收费不透明,记费方式用户看帐单基本上是云里雾里看不清楚,我好几年以前好几个朋友在王府井的饭店吃饭,我们点了几个菜,结果结帐时被告知是夏威夷来的原料。

  “不告知收费”侵犯了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使用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真实的权力,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方式,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消费者往往是相对的弱势,常常会吃亏。为什么会产生上述的问题呢?我感觉有这么几点,第一是垄断部门垄断收费,第二商家利用消费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第三有关部门监管也有一定的困难,第四点消费者没有详细地询问。

  要解决这些问题垄断部门的要更加地规范,垄断部门也应该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坦诚把真情告诉消费者,第二点,对商家的不诚信行为,工商、物价、消协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恶劣应该在媒体上暴光。

  第三点,我感觉消费者也要多问一问,不要上当,但是如果遇到了“不告知收费”,消费者也不要忍了,不要怕麻烦,应该到有关部门去举报,自己麻烦了一些了,其他的消费者可能避免了上当,这就是我的体会,谢谢大家!

  李学寅:谢谢俞总,以上分析了收费产生的原因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讲得非常好,“不告知收费”确实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强制进行了消费,原因刚才也做了分解,很多人遭遇了“不告知收费”收费,真正拒绝交费只占11%,另外还有67%的人认为有关部门监管不利,还有52%的人认为商店里的人员没有例行告知,49%的人认为是消费者自身的原因,不知道去询问,缺乏询问的意识,没有明明白白消费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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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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