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15时,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图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在访谈现场。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一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今日,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详解如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谈及此次新消法的主要变化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表示,这次修改大体上表现在八个方面主要包括进一步充实细化消费者的权益、强化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等新内容。
以下为访谈内容:
[主持人]其实这次消法的更新换代是适应我们整个时代发展,包括针对新的更多消费形式的出现。那我们能不能先给大家简要地概括一下这次新消法的主要变化?
[朱剑桥]我们都知道,消法是1993年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距今已经实施将近20年的时间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和我们13亿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一部重要法律,实施20年来,应该说它在唤醒我们的消费维权意识,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行为,促进整个市场秩序规范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朱剑桥]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近些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我们的消费理念、消费结构、消费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像一些新型的消费方式,像网络购物这样的新型消费方式已经成为了消费领域里面很重要的一个消费者所选择的渠道。所以我们的老消法在有些方面已经渐渐不能适应这种变化的需要,所以在时隔20年之后,我们这次全国人大及时对这部法律做出了一些修改,可以说是适应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对于现行消法的一些诉求。
[朱剑桥]这次修改大体上分为这么一些方面:一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二是进一步充实细化消费者的权益;三是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四是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还有就是明确了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发挥了消协组织的作用,以及规定了一些像虚假广告责任还有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等等大概八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