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通报不合格产品黑名单 将全部下架
更新时间:2019-08-29 11: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新一批不合格食品黑名单。这10种食品有四种都来自郑州市管城区的食品生产企业。此次下架的问题食品有,连城县广大食品厂生产的东方红园红薯干,二氧化硫超标;郑州市管城区伊源祥食品厂生产的伊源祥加州牛排和河南亲嘴食品有限公司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新一批不合格食品黑名单。这10种食品有四种都来自郑州市管城区的食品生产企业。
此次下架的问题食品有,连城县广大食品厂生产的“东方红园”红薯干,二氧化硫超标;郑州市管城区伊源祥食品厂生产的“伊源祥”加州牛排和河南亲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卫龙”亲嘴烧均为糖精钠超标;沈阳市馨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馨溢源”辣肉卷,山梨酸超标;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泉源”甘草杏,亚硫酸盐超标;郑州市管城区天赐巧老婆豆制品厂生产的“天赐”开心农场和郑州市管城区福达食品厂生产的“华豫福达”调味面制食品均为苯甲酸、甜蜜素超标;郑州市管城区羽萍食品厂“羽萍”辣到你活该,糖精钠、甜蜜素超标;辽宁丹东丰麟食品厂生产的“丰麟”烤鱼片,亚硝酸盐、亚硫酸盐超标。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三无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法律分析: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合格产品是否等同伪劣产品
销售不合格产品罪立案标准: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一、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表现为四种情况: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2、以假充真,
3、以次充好,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劣质产品和销售不合格产品
销售劣质产品的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