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强制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有哪些。
一、强制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有哪些?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33号)中的附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 电线电缆(共5种)
2)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 低压电器(共9种)
4) 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 电动工具(共16种)
6) 电焊机(共15种)
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 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 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0) 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11) 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 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14) 安全玻璃(共3种)
15) 农机产品(共1种)
16) 乳胶制品(共1种)
17) 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 消防产品(共3种)
19)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第二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4年8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1、入侵探测器
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2、防盗报警控制器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4、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什么?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包括服务。认证的依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产品(服务)质量要符合指定的标准的要求,质量体系要满足指定质量保证标准要求,证明获准认证的方式是通过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
在认证制度产生之前,卖方(第一方)为了推销其产品,通常采用“产品合格声明”的方式来博取顾客(第二方)的信任。这种方式,在当时产品简单,不需要专门的检测手段就可以直观判别优劣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品种日益增多,产品的结构和性能日趋复杂,仅凭买方的知识和经验很难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加之卖方的“产品合格声明“并不总是可信的,这种方式的信誉和作用就逐渐下降。这种情况下,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目前,世界各国的产品质量认证一般都依据国际标准进行认证,这些标准60%是由ISO制定的,20%是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的,其余的20%是由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强制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有哪些的内容。商品在获得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通过注册加以公布后,就可以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产品质量的可信度,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