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8-28 1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文单位: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渝文审〔2006〕22号发布日期:2006-9-18执行日期:2006-9-18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各区县(自治县、市)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各区域性检测中心,市局执法总队,市纤维织品检验所,市标准化研究所,国

发文单位: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渝文审〔2006〕22号

发布日期:2006-9-18

执行日期:2006-9-18

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各区县(自治县、市)质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各区域性检测中心,市局执法总队,市纤维织品检验所,市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有关质检机构:

  监督抽查是我市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市的监督抽查分为定期实施的监督抽查和不定期实施的监督专项抽查两种。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切实搞好从源头抓质量工作,市局决定加强对我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并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进行统一管理。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市局质监处负责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进行统一管理。

  二、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各区域性检测中心,有关质检机构在监督抽查工作中,在不合格报告正式签发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的基本情况、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情况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市局质监处。系统内单位通过内网信息通道发送,系统外单位直接发送到市局质监处邮箱(邮箱地址:zjc213@163.com)。

  三、市局质监处接到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情况表后,对不合格原因、代表批量及货值金额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后处理单位,同时,将安排情况通知质检机构和后处理单位。

  四、质检机构根据安排,负责将不合格报告及时发往后处理单位。

  五、后处理单位接到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企业对检验结果进行认可,并严格按照整改、处罚、帮扶等后处理制度开展有关工作。对所有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进行整改。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必须要求企业写出报告,并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经当地质监局确认后向市局做出情况说明。当地质监局负责督促和检查企业进行整改。

  六、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

  (一)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全体职工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page]

  (三)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四)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监部门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

  (七)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八)接受质监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

  七、企业整改工作完成后,应向当地质监局提出复查申请,由市局统一按原方案安排抽样复查。企业整改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应当进行复查而到期仍不申请复查的企业,由市局组织安排强制复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复查检验费用,按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执行。

  八、对监督抽查中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后处理单位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直接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存在致命缺陷的产品,通知被抽查的生产企业限期收回已经出厂、销售的该产品,并责令经销企业将该产品全部撤柜。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九、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单位要责令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构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者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连续2次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生产企业,由当地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十一、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局的规定,认真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质检机构不得截留不合格报告,不得私自发放不合格报告,不得拖延不合格报告情况上报时间;负责后处理工作的单位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召开好不合格企业的整改会,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问题、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等,制定好整改措施,确保后处理整改率和整改后产品质量复查率达到100%。

[page]

  十二、在监督抽查工作中,本通知未明确规定的,参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执行。

  2006年09月18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915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怎么办啊
你好, 需要按责令限期作改正V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补充规定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产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产品质量的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环节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
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
你好 应当提供书面异议,说明提起异议的理由和依据就可以,
技术质量监督网站
可以要求赔偿 也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举报
质量技术监督局可否抽检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
按国务院规定,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由工商局负责。
车质量出了问题该找谁
车质量出了问题该找谁
产品质量的监督
入职后试用5个月还没转正是否合法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仲裁
未成年人辱骂他人,违法吗?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线下交易,卖家不退款,怎么追回货款?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要看商品是否有问题,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约定。
驻马店法律咨询多少钱费用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2000元至400
伊春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有哪些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1、确定被告,被告一般为房屋征收部门2、撰写起诉状;3、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
东宝区修森林防火带占用农民山林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农村山林征收补偿标准为:1、如果是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那么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每平方米12元,山坡地每平方米10元;2、如果是天然成林
酉阳县找律所咨询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经济条件的不同,各地收费的标准是不一致的。目前这种法律文书估计要200元以上。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