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那么营业执照就要及时更新,公司负责人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准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公司章程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外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流程的法律知识。
(一)本地区内更改公司注册地址,先去工商局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
5、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换新的)
7、其他的特殊文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
所有文件都要盖公章。
(二)跨地区办理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
1、第一步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xx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 带上“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4、第四步办理国税
(1)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1、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0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1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等。
2、批准条件
(1)出资各方出资已经到位;
(2)企业无违法经营记录,照章纳税;
(3)变更后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4)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应报省外经贸厅批准后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属于应由国家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申请文件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3、需报材料
(1)企业董事长签字并加盖企业印鉴的变更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审批期限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0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1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等,审批机关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外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流程的全部内容。在本地区内更改公司注册地址,跨地区办理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这两个流程有不一样的地方,请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