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外商投资的公司成立清算组备案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申办条件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申报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详见备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事流程收件-受理审查-核准-颁发通知书(详见企业登记流程)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南平市工商局外资分局
受理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商局外资窗口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9-8821802
监督投诉市工商局监察室、效能办 电话:0599-8852239
备注“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适用表格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其他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