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
更新时间:2019-01-1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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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项目名称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许可对象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
项目名称 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
许可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材料 办理时应提供的资料:
凡符合再投资退税优惠的企业,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在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一年内,向原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再投资退税申请审批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6、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证明;
7、载明再投资金额、再投资期限的增资或者出资证明;
8、企业类型确认证明;
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凡属异地再投资退税的,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在根据细则第八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办理退税时,应同时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寄送《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已退税通知单》。
办理部门 原纳税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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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享受出口退税吗
出口退税企业范围: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同时还包括向境外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境内单位和个人。
界定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归纳:
(1)出口企业:
两个登记一个权——各类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
两个登记没有权——生产企业委托出口
出口企业分类: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外贸企业是指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待遇:对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退(免)税
(2)非出口企业:
两个登记没有权——非生产企业或个人委托出口
待遇:对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免税
现在外商投资企业还能设备退税吗?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p>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p>
3、公司章程<p>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p>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p>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p>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p>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p>
9、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p>
10、公司住所证明<p>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p>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p>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p>
14、其它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