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经批准,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领域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领域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提供创业投资咨询;
三、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四、审批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期权、期货或者任何金融衍生工具,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外商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及配送股份不在此列;
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四、贷款进行投资;
五、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六、提供贷款和担保;
七、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