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是在2019年7月8日的时候在工作时间脚不小心扭到了,公司就带我附近的医院看了一下那我怎样为自己为权?
更新时间:2021-03-04 10:59:35
问题描述:
我工伤是在2019年7月8日的时候在
工作时间脚不小心扭到了,
公司就带我附近的医院看了一下,以为自己没有什么事,公司就跟我讲没什么的话就不需要报工伤,于是我没意识到扭到脚的严重性,而且自己又不会法律和
劳动法来保护自己,于是到了2019年9日3日在早上在工作的时候再次扭到脚就马上去了大医院,做完检查马上做手术,但是这一次还那么愚蠢不知道报工伤,医生说以后脚就算做了手术还伴有后遗症,不能走远和拿重的东西,术后关节炎,去年扭伤到现在什么费用都是自己出,经济压力有点大,当时没有咨询身边四周围的人来问,后来听了家里人说一年之内可以申请工伤,于是向公司申请了一下,公司的人拿着需要的资料申请,劳动局的人看了就说我的那个入院记录2019年9月3日时间对不上,就是跟医生讲述就在入院跟出院那里写了患者因发现右侧膝关节肿痛2月余入院,就说那2019年9月3日申请对不上就不受理,于是公司就叫我个人去申请,但是7月8日的又过了期,劳动局不知道会不会受理,但是这两次是都因工作而受的工伤吖,那我怎样为自己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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