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六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9-06-07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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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鉴定专家指出,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第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

  医疗鉴定专家指出,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

  第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第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第三,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第四,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五,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行试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试验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第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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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问一下这是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都有什么,在医疗中哪些情形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呢?
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包括: 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 2.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3.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4.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5.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6.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7.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住院观察几天各项检查合格后,医生护士都不及时处理,这是属于医
医疗事故必须经技术鉴定后确认。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共同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直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患者一方请求技术鉴定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律师解答动态
这个事情联系一下应该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张强律师
张强律师
1小时前
你好,报案以后,派出所可以查
你好,可以把合约情况简述一下,帮助你分析
你好,咨询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在平台留言
你好,你遇到什么问题具体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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