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19-01-3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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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大家非常关心和重视的问题,相信大家经常听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之类的标语,实际上我国法律也对污染环境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小编认为人人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
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
按属性分:显性污染,隐性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
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水是生命之源,我们更需要保护它。
空气污染: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要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我们若仍然漠视专家的警告,将来一定会落到无半寸净土可住的地步。浓浓的烟雾,正在肆意破坏我们的家园啊!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
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放射线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二、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三、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及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保护环境一直是个难题,环境污染情况日益严重,亟待解决。希望大家都尽自己的一份力,来共同维护环境。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找法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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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包括哪些
1. 环境污染包括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显性污染、隐性污染、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和能源污染。
2. 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
3. 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
4. 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
5. 按污染产生的来源可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和生活污染等。
6. 按污染物的分布范围分,又可分为全球性污染、区域性污染和局部性污染等。
7.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等。
8.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9.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你好请问,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哪些
1. 环境污染包括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显性污染、隐性污染、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和能源污染。
2. 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
3. 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
4. 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
5. 按污染产生的来源可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和生活污染等。
6. 按污染物的分布范围分,又可分为全球性污染、区域性污染和局部性污染等。
7.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等。
8.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9.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环境污染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
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对大气、水质、土壤和动植物的污染,并达到致害的程度,生物界的生态系统遭到不适当的干扰和破坏,不可再生资源被滥采滥用,以及因固体废弃物、噪声、震动、恶臭、放射线等造成的对环境的伤害。
**法律规定**:
1.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