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说明
更新时间:2019-06-03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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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本罪犯罪的对象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二、犯罪主观方面必坝是故意的。三、本罪犯罪的对象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
一、本罪犯罪的对象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二、犯罪主观方面必坝是故意的。
三、本罪犯罪的对象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
四、本罪为选择性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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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国家公文印章罪
抢夺罪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盗窃抢夺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