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动物致人损害 责任明确具体
更新时间:2019-06-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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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分别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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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分别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分别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藏獒伤人事件、患有狂犬病的流浪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常见诸媒体,对于这些不同情形下动物伤人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光靠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原则性规定是远远不够的。《侵权责任法》的适时出台正是考虑到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
此外,《侵权责任法》亦首次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请求赔偿的选择权。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较之《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更加具体、明确。《侵权责任法》的上述规定,有利于增强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责任意识、社会公德意识,从而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谢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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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是什么责任
关于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划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动物园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动物伤害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动物园已经履行了管理职责,则可以减轻或免于承担责任。对于处理此类事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方式进行。对于轻微的伤害,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对于复杂情况,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由何方承担?
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首先要明确的是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责任。具体处理流程包括: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其次评估损害的严重程度;接着尝试与受害人进行协商和解;如果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法律承担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需担责。具体处理:1. 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等;2. 评估损害程度;3. 尝试与受害人协商和解;4. 如无法协商,可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