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外观相似虽有专利也会侵权

更新时间:2019-05-28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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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者:本站编辑点击数:155次文章属性:普通2009-8-921:27:117日,姜某到光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大队,交纳了由于销售侵权产品“芒江”味精而被处罚的5000元人民币,并准备将剩余的侵权味精进行销毁。2月初,浙江省兰溪市味精厂向光泽县工商局发来《投
作者:本站编辑 点击数:155 次 文章属性: 普通 2009-8-9 21:27:11


7日,姜某到光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大队,交纳了由于销售侵权产品“芒江”味精而被处罚的5000元人民币,并准备将剩余的侵权味精进行销毁。

  2月初,浙江省兰溪市味精厂向光泽县工商局发来《投诉函》称:该县市场上有侵犯其“兰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其他味精品牌在销售。执法人员随后发现,姜某商行销售的由江西某企业生产的“芒江”味精使用的“芒江”内包装袋和外包装纸箱上的文字、图案组合与兰溪市味精厂的“兰江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涉嫌商标侵权,于是执法人员对姜某销售的“芒江”味精予以扣押。

  事情本该就此结束,不料,4月6日,姜某向光泽县工商局提供了“芒江”味精内包装袋已于2007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的销售行为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办案人员发现“芒江”味精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仅为内包装袋,保护范围仅限味精的内包装袋,而不涉及产品的其他地方。姜某作为食品批发商,其经销味精一般以箱为单位,销售的“芒江”味精外包装纸箱上使用的“芒江”文字及图形,超出其专利证书保护范围,侵犯了注册商标人的专用权。

  执法人员告诉笔者,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管辖,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商标局授予。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体制上的原因,经常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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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塑料产品有外观专利,我改动多少外形,不算侵权
认定专利侵权,只要有下列特征的就是侵权行为: 1、有法律效力的专利权遭受到侵害、被侵害的专利必须是有效存在的; 2、存在侵权的行为、行为人在行动上存在着侵害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举动; 3、侵权是为了以生产经营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 4、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允许。
销售产品,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专利侵权需要考虑被指侵权的产品外观设计和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或者完全相同
外观专利疑是侵权,电子产品外观相似
认定专利侵权,只要有下列特征的就是侵权行为:1、有法律效力的专利权遭受到侵害、被侵害的专利必须是有效存在的;2、存在侵权的行为、行为人在行动上存在着侵害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举动;3、侵权是为了以生产经营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4、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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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你好,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民事案件可以法院诉讼后调解,具体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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