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器故障致残的损害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9-06-10 23: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委托代理人:宁会平,河南汇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建筑安装公司。住所地,临颍县巨陵镇。法定代表人:娄某...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

  委托代理人:宁会平,河南汇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建筑安装公司。住所地,临颍县巨陵镇。

  法定代表人:娄某德,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屈顺成,临颍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谢××,男,197*年4月**日生,汉族,住临颍县北街村,××××建筑安装公司承建项目临颍县北街村北美家园1号楼建筑工地负责人。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安装公司)、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审原告王××于2008年7月29日向临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建筑安装公司及谢××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55870元,并负担诉讼费用。临颍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2 月5日作出(2008)临民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王××不服原判,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 3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王××及其委托代理人宁会平,××建筑安装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屈顺成,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王××为一从事木工活近三十年的老木工。2008年3月底经人介绍到××建筑安装公司承建的北美家园谢××负责的工地做木工活,2008年4 月14日下午,在施工过程中,并未发现机器出现故障,王××不慎被电锯锯掉左手拇指、食指,被送往临颍县人民医院救治,后转至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先后花去医疗费5977.21元,交通费118元。经漯河市松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七级伤残。谢××支付3800元后,剩余款至今未付,由此产生纠纷。

  原审另查明:王××务工所在施工单位,是由项目经理谢××承包××建筑安装公司的工程,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娄某德而非辛发强。

  本案在原审开庭审理后,原审法院曾召集王××、××建筑安装公司、谢××三方进行过一次调解,第一被告××建筑安装公司称工程是大包给谢××的,可以协调,但不同意赔偿,建议协调给王××20000元,出于人道主义还可以照顾王××继续在工地上干轻活;第二被告谢××称“公司把工程包给我,我又把活包给木工,我愿意承担5000元,但这5000元我还得给公司协调”。因双方意见差距太大而未形成一致意见。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及相关证据在卷佐证。

  原审法院认为:王××经人介绍在谢××的工地做木工活,有口头协议及谢××在调解中的陈述,可以认定王××与谢××的雇佣关系,王××在雇佣活动中所造成的损害,谢××应对此承担责任。其称将活包给工人的说法没有依据,不能认定。对王××主张××建筑安装公司赔偿的请求,因不能提供相对应的证据,不予支持。

  根据本案案情,王××为一具有二、三十年工龄的老木工,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工具并没有出现故障而致使受伤,与其缺乏自我防范意识、操作不当有关联。根据有关法律解释,自身具有一定过错,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酌定为王××全部损失的60%,对王××要求被告承担其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王××所受损失包含以下内容:1、医药费5977.21元;2、交通费118元(请求赔偿500元,提供证据118元,多余部分不予支持);3、误工费1870元;4、护理费510元;5、残疾赔偿金30812.8元;6、鉴定费600元。以上费用合计39888元,谢××应对此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应赔偿王××23932.8元减去已付3800元,应为20132.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王××主张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予支持,但根据损害事实和后果,并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赔偿精神抚慰金为 10000元。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之规定,判决:一、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因身体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0132.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共计 30132.8元。二、驳回王××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40元,王××承担456元,谢××承担684元。[page]

  王××不服原判,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原审判决由王××承担全部损失40%的责任依据不足。王××作为一名被招募雇佣的工人,在雇佣劳动过程中造成损害,应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原审开庭时二被告××建筑安装公司及谢××均未出庭应诉,也未进行答辩,更未提供任何证明王××存在过错的证据,原审判决王××承担其损失40%的责任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2、原审判决驳回王××对××建筑安装公司的诉请于法无据。按照原审查明,王××所在施工单位是由项目经理谢××承包 ××建筑安装公司的工程,××建筑安装公司称工程是大包给谢××的,足以认定北美家园1号楼工程施工单位是××建筑安装公司,谢××是该工地的项目经理。 ××建筑安装公司与谢××之间的承包关系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工程承包人的××建筑安装公司对工地施工安全负全责,这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审判决认为王××因不能提供相对应的证据,而驳回其对××建筑安装公司主张赔偿的诉请是错误的。请求:撤销原判,改判××建筑安装公司及谢××共同承担王××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建筑安装公司庭审中口头辩称:王××称××建筑安装公司是北美家园的承包人没有任何证据,王××与××建筑安装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关系,××建筑安装公司不应赔偿。

  谢××庭审中口头辩称:这个活我包给乔中原了,事发时我也不在现场,是王××私自上锯才导致手指伤残,其自身有一定的责任。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是:原审判决认定××建筑安装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及王××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并承担40%的责任有无事实法律依据。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王××经人介绍在谢××的工地做木工活,有口头协议及谢××在庭审、调解中的陈述,可以认定王××与谢××为雇佣关系,王××在雇佣活动中所造成的损害,谢××应对此承担责任。同时,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王××务工所在施工单位,是由项目经理谢××承包××建筑安装公司的工程,××建筑安装公司在调解中称工程是大包给谢××的,可以协调给王××20000元,出于人道主义还可以照顾王××继续在工地上干轻活;谢××在调解中称“公司把工程包给我,我又把活包给木工,我愿意承担5000元,但这5000元我还得给公司协调。”该查明认定事实一审判决后××建筑安装公司及谢××均未提出异议,也未上诉,应视为认可。本案王××务工所在工程为××建筑安装公司承建,谢××为该工地的项目经理,××建筑安装公司与谢××之间是内部承包关系,其双方系共同经营,共同营利,该内部承包关系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工程承包人的××建筑安装公司应对工地施工安全负责,故其应与谢××共同对王××在雇佣活动中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原审法院既已查明并认定王××所在施工单位是由项目经理谢××承包××建筑安装公司工程的事实,又对王××主张××建筑安装公司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处理不当,应予纠正。关于王××自身存在过错并承担责任问题,王××作为一名老木工,在劳动工具并未发现故障而致其受伤的事故中,与其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谨慎注意不够、操作不当有关联,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综合考量,原审判决酌定王××自身承担40%的责任偏重,应调整为其自身承担20%的责任为宜;××建筑安装公司及谢××共同承担王××损失80%的责任。一审查明并认定王××所受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为39888元,各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因谢××已支付王××3800元,故××建筑安装公司及谢××应赔偿王××经济损失数额为28110.4元(39888元×80%-3800元);原审判决酌定赔偿王××精神抚慰金10000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page]

  一、撤销临颍县人民法院(2008)临民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

  二、××××建筑安装公司及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王××因身体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8110.4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共计38110.4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三、驳回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140元,由王××各负担228元,由××××建筑安装公司负担912元,由谢××负担91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陈某彬

  审判员石某云

  代理审判员李某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王某明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093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机器故障造成的伤害,老板全责吗?
你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主要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单位购买的机器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也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工伤事故是机器故障怎么陪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工作时间,操作机器故障,算几级故障,能赔偿多少?
工伤赔偿金额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购买机器故障怎么维权
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决定!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和对方协商吧,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机器故障压碎手指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赔偿,具体可以电话详询。
取款时机器故障
你好,建议联系银行。
上班机器故障
可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车停在楼下,高楼装修,高空坠落物把车砸坏了?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坠物砸坏你的车,你可以依法追究其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包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未成年人怀孕,男方要赔偿多少
您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打人去医院非要起诉怎么办
打人去医院非要起诉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赔偿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狗狗在医院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狗狗死亡。宠物医院应该赔偿的依据
宠物医疗事故可要求医院赔偿。具体操作:1.收集证据,证明医院过失;2.与医院协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提出赔偿要求;3.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
三人上山砍木、有一人因自己意外跌倒身亡、
如果同行者没有过错的话就不用承担责任。
别人私闯民宅打人还不穿裤子报警了就处法他7天,这合礼吗
处理需视情况而定。如私闯民宅并打人,违反治安法,可处拘留、罚款。若行为严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需依刑法处罚。同时,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老师打学生,我们家长又没有实际证据的应该怎么办
在老师打学生但缺乏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尝试收集更多证据,如学生陈述、目击者证言等;2.向学校或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内部处理;3.咨询专业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