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违规驾驶死亡 雇主无过错亦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11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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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驾驶员祝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时,车辆的车厢处于升起状态,致使车厢与路上的限高设施相撞,祝某当场死亡。尽管祝某为全部责任,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决车主刘某仍然要赔偿祝某家人各项经济损失14.5万元。祝某的家人诉称,2008年10月29日,祝某受刘某雇佣,驾
驾驶员祝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时,车辆的车厢处于升起状态,致使车厢与路上的限高设施相撞,祝某当场死亡。尽管祝某为全部责任,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决车主刘某仍然要赔偿祝某家人各项经济损失14.5万元。
祝某的家人诉称,2008年10月29日,祝某受刘某雇佣,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铁路桥以东处,车辆的车厢处于升起状态,致使车厢前端与路上的限高设施相撞后,限高设施坠落砸在车辆驾驶室上,造成车辆驾驶员祝某当场死亡,车辆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刘某给付祝某的家人2万余元。现祝某的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自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9万余元。
刘某辩称,自己雇佣祝某驾车从事运输活动时,因祝某违规驾驶车辆,造成了祝某死亡、车辆严重损坏的后果。事故发生后,交通队现场进行勘查,认定祝某为全部责任。此次事故系祝某的重大过错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另查,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祝某为全部责任。祝某受刘某雇佣,驾车从事雇佣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祝某所驾车的实际所有人为刘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祝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祝某存在过错,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刘某赔偿祝某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医检验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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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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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违规停车的车辆致副驾驶死亡
违章停车致人死亡,一般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主动撞上的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实际情况复杂,还得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需要警方立案调查后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判决。
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总而言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应该在指定地点停放,不能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公民发现违章停车,可以举报,一般可以拨打110或者当地的交警大队的电话等。对于违章停车,根据造成的情节程度,处罚款、扣分和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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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道违规超车,发生事故,副驾驶座人员死亡。会被吊销驾驶证?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一、民事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责任: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