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与丁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2019-06-11 0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李浩然与丁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浩然,男,1989年3月20日出生,汉族,沈阳市第82中学学生,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二段7号。法定代理人:李志国(李浩然父亲),男,1963年3月3日出生,汉族,系沈阳药业有限公司工人,住址:沈阳市沈
李浩然与丁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浩然,男,1989年3月20日出生,汉族,沈阳市第82中学学生,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二段7号。 法定代理人:李志国(李浩然父亲),男,1963年3月3日出生,汉族,系沈阳药业有限公司工人,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二段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丁磊,男,1989年6月4日出生,汉族,沈阳市第82中学学生,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五段粉坊三巷11号。 法定代理人:丁国利(丁磊父亲),男,1963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五段粉坊三巷11号。 委托代理人:逯俊成,男,1960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系沈阳市郎佳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址:沈阳市沈河区三经街6号。 上诉人李浩然与上诉人丁磊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5)沈河民一权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李松海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李丽(主审)、代理审判员石瑷丹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李浩然与丁磊同系沈阳市第82中学初三.四班的学生。2004年4月23日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丁磊从后边突然搂住李浩然的脖子,造成李浩然颈部损伤。2004年4月23日、26日丁磊两次带李浩然到辽宁省人民医院检查,做了X线检查及颈椎MRI扫描,均显示:颈椎侧位呈过屈位,曲度变直,生理弯曲消失。为此支付检查费927.60元,该款由丁磊父亲支付。2004年4月28日李浩然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颈部外伤,同年6月11日李浩然病情好转出院,支付医药费4,381元,该款由丁磊支付的4,500元押金中结算。 另查:出院后李浩然于2004年6月25日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复诊,经检查为:颈椎仍变直,侧凸消失。2005年2月17日,李浩然伤情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鉴定结论为:1、根据现有临床影像学诊断标准,诊断李浩然寰枢椎脱位依据不足;2、本次外伤可引起李浩然颈部软组织损伤。软组织损伤、疼痛刺激可以引起颈部制动出现颈椎生理弯曲消失等影像学改变,经治疗李浩然目前颈部伤情未达GBT16180-1996标准之规定,不足评残。 再查:2004年7月2日李浩然未经丁磊同意同时也在没有沈阳市第七医院转院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到沈阳军区总医院检查治疗,该院以其“1、颈1、2椎体半脱位;2、颈部软组织挫伤”收住院治疗,同年7月16日出院,出院诊断为:颈部活动仍受限,复查X光显示枢椎半脱位已恢复,颈椎生理弯曲恢复”。李浩然住院14天,支付医疗费2061.4元,同时在该院支付检查治疗费1594.80元。后李浩然又自行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二医院门诊治疗,检查并支付费用827.60元,为购买颈椎牵引带支付35元。李浩然为治疗支出的交通费合理支出为184元。因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李浩然于2004年11月诉至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原审法院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被告丁磊因突然搂抱原告李浩然颈部,造成原告颈部损伤的后果,因被告丁磊系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告提出的原告第一次住院时并未诊断有颈椎错位,而第二次在沈阳军区总医院时诊断出颈椎错位,并因此提出对原告第二次住院的费用不予负担的抗辩事由,本院认为,从原告颈部最初受伤到之后所进行的各项检查及两次住院治疗的整个过程,原告均是围绕着颈部挫伤,颈椎曲度变直,生理弯曲消失这一颈部损伤而进行的治疗。原告经过第一次住院治疗后,其病情只是好转,并没有治愈,故原告第二次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再次住院治疗也是合理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546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仲裁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人与渠云波,渠浩然劳动纠纷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与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与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已经判决。
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注: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造成
诉讼是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还是。诉讼是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还是?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合,刑事诉讼的功能在于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国家刑罚权行使的体现,民事诉讼的功能在于弥补受害一方遭受的损害,是民事请求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由装载机的使用者承担责任,司机承担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赔多少要看甲方责任大小,责任大小要从从乙方死亡的直接原因来判断。死亡直接原因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你的描述不全面,因此无法判断。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障碍鉴定,后才能计算出赔偿额。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你能向教育局举报学校强制剪头发吗?
你好,依据学校的规定办理的
打人去医院非要起诉怎么办
打人去医院非要起诉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赔偿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对方的医疗费用是2000元,要求赔偿8000元合理吗?你能报警吗?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索赔。
骑电瓶车手机突然掉在地下,被小车压坏了
手机掉地上被车压坏报警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手机购买凭证、维修记录或价值证明,以证明手机的价值和损失;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时的时间、地点及
二人因言语不和打架,先出手的一方需要负怎样的责任,协商解决的陪付是多少?
先出手责任重,处理需依法。1.如果双方愿意和解,可协商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后签署和解协议。2.如无法和解,警方将介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