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不关心女儿成长,却时常用身份证、电话卡等,打开“前妻”的房间。昨日,不堪“前夫”骚扰的张某梅诉至司法所。
张某梅来自黄陂,现租住在江汉区唐家墩街西桥社区,1996年和来自东西湖区的罗某成开始同居。次年,张某梅非婚生了一个女儿。同居之初,两人共同经营着一个副食批发部。可在2001年,罗某成开始和另一个女子来往,并同该女子生了一个小孩。
去年7月,张某梅和罗某成通过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女儿被判给罗某成抚养。“可女儿跟随罗某成不到一个星期,就吵着要跟着我。”此后,女儿一直由张某梅代养。张某梅介绍:“他从没给过女儿抚养费,后来女儿患了恶性肠瘤,他也很少到医院探望。”
最让张某梅不堪忍受的是,罗某成隔三岔五地到她的住所骚扰她。如果遇到张某梅不在家或者不开门,罗某成就将门撬开。张某梅在司法所哭诉:“实在受不了这种骚扰了。”
对此,江汉第二法律事务所律师吉祥胜分析,罗某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张某梅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小孩抚养关系,同时要求男方支付抚育费。在对待男方的骚扰上,她的态度要坚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