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通过案例来说明死亡赔偿金的继承问题,其次还介绍到其它与其相关的知识。
案情:李某的父亲是一名司机,在工作中遭遇车祸身亡,得到了赔偿金。但是在这笔钱的分配过程中出现了矛盾:她父亲有他一子和一女在上大学,妻子有工作,父母健在,但不知是否有养老金等收入。现在钱在她母亲手中,她的爷爷奶奶及几个叔叔多次上门讨要,要求分这笔遗产。请问:她的爷爷奶奶及其他亲戚有无资格分这笔遗产?如果有的话大致应如何分配?如果没有资格的话这件事情应如何较完美的解决?
找法网律师回答: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因此这里的赔偿金是分为几个项目的,要先扣除丧葬费,两个未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费以及父,母的抚养费,以及办理丧葬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剩下的才是死亡补偿费。
三,死亡补偿费一般按照配偶,父,母协商分配,可以各占1/3。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配。
四,另外,你朋友的父亲死亡后,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为其个人财产,成为遗产,进行继承。
五,遗产继承按: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五人一人一份平均分配。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相关知识: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page]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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