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有的,根据最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规定赔偿金有: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网友: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律师: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死亡赔偿金的相关内容,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是需要赔偿死亡金的,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赔偿也可以双方协商赔偿金额,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若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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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A 1.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向对方主张死亡赔偿金。针对您的案情,列出以下法条仅供参考: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赔偿,主要费用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赔偿方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A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2002年9月1日开始施行,明确规定了精神抚慰金。2001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死亡赔偿金。因此,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将死亡赔偿金等同于精神抚慰金。但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将死亡赔偿金作为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单列,修改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死亡赔偿金的空白。 其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层次低于法律。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中,措词是“参照”而不是“依照”、“按照”。 在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不一致时,实务中多是将司法解释等同于它所解释的法律来适用,效力高与行政法规。因此,在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中,应该依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支持近亲属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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