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9-05-2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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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的区别死亡补偿费与死亡赔偿金在含义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如果有区别的话,应该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地区分、界定。如果没有区别的话,应该统一起来,都使用一个词。是使用死亡补偿费这个词好呢?还是使用死亡赔偿金这
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的区别
死亡补偿费与死亡赔偿金在含义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如果有区别的话,应该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地区分、界定。如果没有区别的话,应该统一起来,都使用一个词。是使用死亡补偿费这个词好呢?还是使用死亡赔偿金这个词好?从行为人的过错角度来讲,使用死亡赔偿金为好。因为,补偿这个词一般不宜用于过错责任。但从情感和人的价值角度来讲,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使用死亡赔偿金这个词对死者来说显得不够尊重。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使用死亡补偿费为好。笔者偏向于使用死亡补偿费。建议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进行规范,统一起来使用一个词,要么都用死亡补偿费,要么都用死亡赔偿金。这样既能方便记忆,又能避免因混乱而造成误解。关于死亡补偿费与抚恤金、抚恤费是否有区别的问题。
笔者认为,抚恤金、抚恤费在含义上与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是有较大差别的。抚恤的含义有上对下、国家对个人及组织或集体对个人的含义。此外,抚恤还含有关怀、照顾、怜悯、慰问之义。发抚恤方可能是没有过错的,而死者或伤者方一般都是因公而致伤亡,并且可能是英勇的、光荣的。因此,抚恤金、抚恤费这两个词是不能滥用的,也是不能用死亡补偿费或死亡赔偿金来替代的。在已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存在误用抚恤金、抚恤费的现象,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如《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抚恤费。这里用抚恤费是不妥的,应该用“死亡补偿费”或“死亡赔偿金”为好。因为,既然是产品存在缺陷就是有过错。由于过错而致人死亡就应该进行赔偿或补偿,而不是抚恤。此外,在《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中也存在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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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死亡抚恤金
死亡抚恤金应该按如下规则分配:若为供养死亡抚恤金的,不用分配,是每月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对受死者供养的亲属进行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若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则按照供养关系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和工伤抚恤金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死亡赔偿金和死亡抚恤金
死亡抚恤金应该按如下规则分配:若为供养死亡抚恤金的,不用分配,是每月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对受死者供养的亲属进行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若为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则按照供养关系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