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行为处罚的规定(专利侵权索赔)
更新时间:2019-06-0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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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三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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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行为专利行政部门
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如下几种:
(一)直接侵权。即行为人与侵权人是同一人,且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直接实施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行为;
(二)间接侵权。
即侵权人以教唆、威胁、暴力等非法手段控制行为人实施上述侵权行为的;
(三)专利侵权行为的其他类型。
假冒专利行为是否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假冒专利行为有:
1、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2、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