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9-06-02 06: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环境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纠纷应如何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因此,发生环境污染损害可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我们有收石厂,扰民,如何处理环境污染
遭受环境污染的居民,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具体途径有:
1、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
3、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
4、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