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许昌某职业技术学校,七名00后学生在宿舍喝酒,第二天,其中一名学生昏迷不醒,随后被医院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和以后的生活来源,高位截瘫孩子的家属将学校、超市、其余六名饮酒的同学告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学校承担65%(80万元)的赔偿责任。为什么学校承担那么高的赔偿责任呢?学校应该怎么承担责任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第39条,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和后果的成年人,在学校或培训辅导教育机构上学习和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而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由于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应该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来承担相关的责任。
该名学生在宿舍喝酒导致自己高位截瘫,首先需要负责的是自己,自己不能辨认酒的危害并放纵自己喝入自己难以承受的白酒,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需要负责的一起喝酒的同伴,作为00后,今年可能才刚刚成年或者未成年,便偷偷在宿舍喝酒,明知他人酒量不行时也没有及时劝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再次,超市进货该批次的白酒时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但是仍不管不顾,同时明知对方可能是未成年人仍对其出售白酒。
最后,学校在上课期间没有对学生尽到相关知识的教育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另外,宿舍配有宿管和值班老师,但是对学生在宿舍聚众喝酒的现象却没有察觉,在学生喝酒至深夜期间未有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并阻止,没有尽到管理和监管的责任,所以学校需要负主要责任。
学生在学校出事,受害者、加害者和学校都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时甚至承担连带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喝酒,但是什么身份什么场合什么情况需要喝酒要做出正确的判断。喝酒伤身误事,更是可以危害生命,因此不要轻易尝酒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