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形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0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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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哪几种情形可以请求?答: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损害赔偿的提出:(1)
哪几种情形可以请求“”?
答:“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损害赔偿”的提出: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如被告同意离婚的,被告就此提出“损害赔偿”的,则另行起诉,合并审理。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如法院调解不成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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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赔偿,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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