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特殊侵权责任方式

更新时间:2019-03-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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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代社会和谐发展,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实践中有的特殊侵权的归责方式是不一样的,那么八种特殊侵权责任方式是怎样的?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八种特殊侵权责任方式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八种特殊侵权责任方式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以称“严格责任原则”即承担责任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即行为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推定其有过错,承担责任。这是过错责任的一种,但适用特殊侵权行为;

  3、“公平责任原则”即双方都没有过错,公平分担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分类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行为。

  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基于行为的主观行为所作的分类,行为人以作为形式造成的侵权就是积极侵权行为,而行为人的无意识行为或者默示不作为造成的侵权就是消极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八种特殊侵权责任方式的相关内容。综上,八种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方式小编已经在上文当中详细写好了。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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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过错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特殊过错责任涉及多种情形。处理时,可先尝试协商和解,快速解决且成本低;若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仍无法解决,可考虑仲裁或提起诉讼,由专业机构裁决。
特殊的过错责任有哪些
特殊的过错责任依情况而定。如果行为人没有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就责任承担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救济,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哪些侵权属于特殊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侵权。无过错侵权意味着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则指在没有行为人的自证无过错证据时,将视其为有过错。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包括诉讼、协商和调解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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