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更新时间:2019-06-0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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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2006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序号项目标准(元/年)说明一城
从 2006年5月30日零时起至 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
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 序号 项 目 标准 (元/年) 说 明 一 城镇居民人
从2006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序号
项 目
标准
(元/年)
说 明
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8665.25
经济特区
珠海
18907.73
汕头
12229.17 [page]
一般地区
14769.94
二
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
(元/年)
4690.5
三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1188.84
经济特区
珠海
14323.66
汕头
9505.66
一般地区
11809.87
四 [page]
农村居民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707.7
五
职工平均工资 (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32396
经济特区
珠海
21791
汕头
14541
一般地区
23105
六
住宿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130
省财政厅 “粤财文[1996]10号”文规定 [page]
一般地区(元/每人每天)
90
七
伙食补助费
深圳、珠海、汕头 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50
一般地区(元/每人每天)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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