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更新时间:2019-06-0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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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文件内公通字[2009]27号关于印发《二00九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的通知各盟市、旗县、呼铁、大林公安局:现将《二00九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文件 内公通字[2009]27号 关于印发《二00九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的
通知 各盟市、旗县、呼铁、大林公安局: 现将《二0 0九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未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文件
内公通字[2009]27号
关于印发《二00九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呼铁、大林公安局:
现将《二0 0九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未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其损害赔偿按此标准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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