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连遭二车撞压致死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9-06-0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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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一辆机动车撞倒行人后逃逸,倒地行人又遭后一辆出租车拖压,最终抢救无效致死。究竟是哪辆车造成行人的死亡,该由谁来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蹊跷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前一辆机动车撞倒行人后逃逸,倒地行人又遭后一辆出租车拖压,最终抢救无效致死。究竟是哪辆车造成行人的死亡,该由谁来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蹊跷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50000元后,超出部分306790元由后车车主、承包人与实际营运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2007年12月11日晚8时许,受害人姜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机动车撞击后倒地,该肇事车辆逃逸。随后,一辆出租车行驶至事发路段,由于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拖压倒地的姜某,最终姜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赶到了现场,但未能查获逃逸的前一辆车。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仅作出确定受害人姜某无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对出租车(即后一辆车)检测时,发现这辆车底距右后轮0.6米处有血迹,车底有一长2米的血迹拖痕,前保险杠有碰擦痕迹,附衣服条纹,车底前轮横拉杆上有碰擦痕迹。经法医鉴定,姜某系由于右颞部与硬物碰撞致颅脑损伤死亡。
死者家属将出租车车主、承包人、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争议随之产生。被告方主要理由是,交警部门并未确定后车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也不能证明损害结果是由后车造成的,即使后车有过错,也应由逃逸车辆和后车根据过失大小承担按份责任等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交警部门未能认定事故责任,但出租车未能证明其驾车将受害人拖压前,受害人已经死亡的事实,且根据事故现场和事故车辆碰撞痕迹勘查情况反映,也不能排除出租车与受害人的接触存在碰撞的可能性。法院确认受害人的损失合计为356790元。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死亡赔偿金50000元,超出部分由逃逸车辆驾驶人与出租车驾驶员作为共同侵权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逃逸车辆与出租车之间的责任,出租车可在承担责任后另行向逃逸车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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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老人,车祸致死,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老人行走被机动车闯死,该如何赔偿
在我国城镇户口跟农村户口有着不同的经济状况,所以对于一些赔偿问题是不同的,就像在农村户口车祸死亡的情况下与城市户口的赔偿金是有所不同的。发生车祸导致农村户口的农民死亡赔偿金应当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居民视为城镇赔偿居民的批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大车爆胎撞到电车两人死亡,如何索赔
"车祸导致死亡的,事故认定后可开始想肇事方索赔,看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构成可以提起刑附民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