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工伤职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的工伤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9-06-09 0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了职工由于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先按照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不同情况而执行不同。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了职工由于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先按照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不同情况而执行不同。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医疗费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了职工由于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先按照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不同情况而执行不同。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当然,若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补足差额。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予以偿还。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工伤职工死亡赔偿金或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如果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了享受上列待遇外,其它工伤保险待遇按《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如果职工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导致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仍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该通知规定,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若涉及到第三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损害赔偿总额低于一次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直系亲属获得赔偿后,重复享受的,应当偿还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的费用


   重庆规定工伤职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的工伤保险待遇,作者:法律快车损害赔偿,来自: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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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要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鉴定有等级的话,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具体赔偿多少要看你工伤的伤残等级是几级,是几级对应的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你好,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待遇可享受吗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后再理赔。
工伤保险赔偿,交通事故赔偿
可申请工伤鉴定 确定赔偿标准的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
关键是证据原件的合理出示
工伤保险赔偿的待遇
可能过了时效了,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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