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范本
更新时间:2019-06-0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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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赔偿协议甲方: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兴武,职务:经理。乙方:范世泉,男,身份证号:510521195602127052,住龙马潭区安宁镇齐家村12社。甲乙双方于2009年8月17日,就乙方在甲方工地工伤赔偿一事,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
工伤赔偿协议
甲方: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兴武,职务:经理。
乙方:范世泉,男,身份证号:510521195602127052,住龙马潭区安宁镇齐家村12社。
甲乙双方于2009年8月17日,就乙方在甲方工地工伤赔偿一事,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在甲方工地所受的伤为工伤;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准,即乙方为九级伤残;
三、甲方总计赔偿乙方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取钢板的费用、营养费及经济补偿等全部工伤待遇各项费用(不包括甲方已垫支的医疗费),合计人民币:40000.00(大写:肆万圆整)。扣除乙方原已向甲方借支的5000.00元,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实际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圆正)。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权就本工伤一事向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及其第一分公司以及刘基伦等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鉴定、重新鉴定的权利。
六、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附乙方收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35000.00元赔款起生效。
甲方: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伤补偿协议(范本)
甲方:×××市×××集团××××××路×××
代表:×××
乙方:××××××
委托代理人:×××,×××市×××律师
乙方×××于20××年××月××日××××××××××××××××××××××××××××××××××××××××××××××××××××,不慎受伤,现已基本治愈。就其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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