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
更新时间:2013-05-29 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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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本人男,于2009年结婚,2010年因家里拆迁,家里购买二手房一套(已装修)。其中支付给卖主60万,税费5万元左右。因父母无资格贷款,故该房子写在本人名下,未将妻子名字写上,共贷款12万。(注:房产局过户价格约为54万)。 现因感情不和,欲与妻子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 注:1、房款共60万,其中48万为父母出资(拆迁款及父母存款),由母亲的账户直接打入卖主,(有当时转账记录及票据) 2、父亲2012年去世,在去世前两年,贷款由父母承担(父母退休工资共约4000,房贷1300);但无书面证据; 3、父亲去世后,由女方亲戚借予本人9万元(均由本人署名写借条,未写妻子名字,2013年初已还4万)将贷款还清; 4、已于母亲沟通,其表示该购买此房产购买所需款项只是赠与我本人;5、本人现收入5000+,妻子只有1800且无保险,有一女儿2岁,由我母亲抚养,离婚后女儿判给我的可能多大?6、结婚时结婚费用约6万元,由我母亲直接打到我妻子账上(不是彩礼,有汇款记录),离婚后可否要求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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