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更新时间:2012-11-15 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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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去年和三个朋友一起合伙在外地做生意,由于经营不善今年6月份准备散伙,由于合伙期间三人的共同资金购买了一些固定设备,9月份的时候其中一个合伙人趁我不在的时候私自将固定设备卖掉并将所得款项全部归为己有,直到10月初办完事我才通过外地合作方了解到情况,立即联系该合伙人,该合伙人也承认有此行为但说是钱已经用掉了,外地合作方现还欠我们有部分资金到现在还未付,初步约定是收回该资金后当作对我的补偿款,但现在该合伙人叫他一起去收尾款也不愿意,现在是不接电话也不给个说法,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起诉他……还有他是外地的是否要到外地去请律师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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