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
更新时间:2012-11-12 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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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案子发生在芷江汇丰宾馆门口,事由:一女孩14岁从杨公庙乡被一名25岁的男子打电话叫另外一名14岁和女孩同班同学的男孩子一起坐车从杨公庙乡出来到芷江汇丰宾馆,后来女孩的妈妈得知消息后租死者的车到芷江宾馆门口找到其女孩,然后她妈妈就给女孩打了两耳光,打出了血,然后可能认为是死者打的,后来把死者打了两耳光,把手机打掉在地上,然后就来随身携带的刀,把其死者,捅了2刀,然后向前跑了其150米远倒下。其中有6名同伙在场。请问哪些人应承担法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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