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协商要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赔偿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因为我不同意不给赔偿一事,是否可
更新时间:2019-12-20 13: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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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这边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您,我之前上班的公司招我们进去,然后后面说要自己成立一个子公司,工作了三个月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说等新公司注册好了再签。然后三个月满,这个月子公司注册好了,公司要给我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我不干,就申请离职。现在我协商要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赔偿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公司不给我赔付,同时公司约定每月10日发工资,因为我不同意不给赔偿一事,他们到现在连我的劳动所得也没发放,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仲裁要求赔偿呢?需要哪些材料和注意的地方?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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