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诈骗

更新时间:2016-09-02 17:01:29 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6年3月与深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佛山分公司签署了理财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客户可以选择每个季度退出。本应我与2016年6月退出,但是某公司在2016年5月发了公告说该理财产品停止销售,并且承诺将本金的一半在客户合同有效期的第一个季度返还,剩下的一半本金将于2016年8月31号全部返还。全部涉及的金额有1000万左右。但是到了2016年8月31号,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将本金返还给客户。请问起诉有用吗?合同的公章是深圳的,请问起诉的话是要在深圳起诉还是在佛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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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承震
    服务地区:广东-佛山
    你好,建议带资料向律师面谈,确定诉讼的方案
    2016.09.06 16: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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