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妈今年71岁,五年前患有老年痴呆症,一直由我照顾,我弟已出门在外打工为由,从不照顾老
更新时间:2016-04-15 1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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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妈今年71岁,五年前患有老年痴呆症,一直由我照顾,我弟已出门在外打工为由,从不照顾老人,前两个月,我舅把我弟告上法庭,要求他赡养老人,法院的判决是我弟出6个月的赡养费5400元,医药费1400元。判决书上没有注明谁来赡养老人。我想问的问题是:1.法院在这个案件中没有进行调解,直接开庭,这样违反法律程序吗?2:我和我哥都作为老人的子女应追加为被告吗?如果我舅上诉中院,有胜诉的可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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