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整个办理过程有些波折,通知过户所需材料,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均不配合
更新时间:2023-12-15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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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有一处房产售卖,但是整个办理过程有些波折,买方要求赔偿,我觉得这样不合理,您看我看一下,具体时间线如下:
9月17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10月23日,中介和公安局沟通确认之后,通知过户所需材料,其中有一个材料需要找寻
10月27日,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但是到现场才说离婚材料缺一个政府盖章,后有补办
11月2日,在不动产中心完成过户登记
11月10日,通知领取放款,因在外出差及生病,不能千万办理
11月20日,将房屋钥匙交给中介
11月29日,从中介手上拿回钥匙进行屋内东西整理搬走
12月5日,将钥匙给中介,同过中介和卖方约见面时间,双方时间没约上
12月8日,通过中介和买房约4点半进行过户交接以及支付尾款,结果到了时间买方不出现,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后期卖方及中介电话联系,均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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