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5、是否也违反合同,可以作为解除合同条件吗7
更新时间:2022-09-21 1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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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你好,赵律师,我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额是8.2万元左右(预算价格10.1万元,打折8.2万),现在因为该公司装修中存在偷工减料、与合同不符事项、用假冒伪劣产品(已经到现场还没有使用,待使用),目前装修只是做了水电,我现在要解除合同,要进行核算费用,需要咨询确认几点。
1、装修公司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在装修中没有任何说明施工材料及施工工艺等,及施工材料确认签字,是否可以做解除合同条件之一
2、我解除合同,合同金额是按照8.2万元核算还是按照预算打折前10.1万元核算
3、我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合同总额的10%)
4、原施工项目直接人,我们要求换人装修公司没有更换,这个是否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5、合同中水电部分,没有具体金额,但有施工分列项,在施工中对方没有按照要求执行,例如:插座电线要2.5的,用的是1.5的,线管要求20管,用的是16管,管中布线面积部分超过40%,可以作为解除合同条件之一
6、电线改造说的是全部改造,部分线管没有更换,这个是否也违反合同,可以作为解除合同条件吗
7、我是否就上面这些向对方提出损失赔偿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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