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以项目合作为由进行借款,有相应的书面协议。并做为项目投资入股的份额和承诺的回报。是否构成欺诈罪

更新时间:2021-11-07 23:15:50 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朋友以项目合作为由进行借款,有相应的书面协议。协议上有约定借款金额,利息,并做为项目投资入股的份额和承诺的回报。 目前多次联系,均找各种理由拖欠。如果之前协议上的项目不存在,是否构成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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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梅月
    服务地区:福建-厦门 153-0609-1961
    可以认定对方构成诈骗,建议到派出所报案。
    2021.11.08 14: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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