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印上不作法律依据。下午2点后的医师检查是真实的,签名后的结论是:不作为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21-09-14 00: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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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说:下午2时4~5个医师来具体检查我,后都签名:並印上不作法律依据。从时间上分析上午无对我检查,更不允许让我看到欲夺我房子的儿子作为被咨询者,与我看不到的医师乱说捏造。下午2点后的医师检查是真实的,签名后的结论是:不作为法律依据,仅作临床医生参考!以此作为肯定我精神正常人,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肯定依据,在初级法院中法官从不见过我一面,更无传票、庭审及互示质证的过程。裁定书中主观认为我所说的驳回,被扣200元诉讼费,叫我上告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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