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为6个月,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未给我过合同,我想要回我的两个月未结算的工资和未签合同的赔偿,请问
更新时间:2021-08-22 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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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2021年3月1号入职东莞舞中翔艺术培训中心,于七月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在八月二十四号离职,已获得主管批准。工作时间为6个月,期间主管找我两次谈话说签合同,一次是在实习期一个月后转正,第二次是三个月后,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未给我过合同,公司也没有交过社保,八月二十二号公司提前正式放假,也就是说我提前离职了,在走之前没有和我结算工资,要到月底给我结算,(平时是每个月底发,还有两个月工资未结算)老板临走前和我谈话提到没有签合同是她们工作上的疏忽,但我觉得这是有意不签,也说叫我走的时候对一下课时,可她们教务不和我核对,现在我想要回我的两个月未结算的工资和未签合同的赔偿,请问要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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