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作地为三亚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可请由代理,未签劳动合同补双倍工资差额6个月+拖欠的2月份工资+1
更新时间:2021-05-04 20: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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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请问工作地为三亚的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可请由代理,请告知代理费用?我2020.8-2021.2期间在三亚某建筑项目部担任现场管理,实为私人老板挂靠福建某建筑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走私人老板个人账户,月薪8500+1000餐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周末及节假日基本无休,时不时需加夜班,2021年3月初我被项目经理电话告知无故辞退,理由是项目收尾老板想节约管理成本。
经过前后两个月的反复协商无果,2月份工资至今拖欠,证据主要为工作微信群聊记录、与项目经理/采购/甲方等聊天记录、工资转账流水及部分工作照片,仲裁准备主张:未签劳动合同补双倍工资差额6个月+拖欠的2月份工资+1个月违法辞退赔偿金+工作记录可查的周末及夜班加班费,总计约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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