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出,且要求赔偿自己收入囊中的公司收入。是否可以起诉非法入室,且租赁合同不是二人的名
更新时间:2020-11-07 20: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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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合伙公司纠纷
l 涉及人物:
(1)本人:(投资人)- 出资20万
(2)两个朋友,(合伙人)--技术资源入股
(3)本人将存有20万的银行卡交给这两位合伙人管理,可以支配20万,
且两位各自收入每月1万5。
l 核心问题:
(1)项目持续半年,入不敷出,合伙人未达到先前承诺,业务量未做起来
(2)20万投资款用尽,且公司盈利部分十几万,未计入公司账面
(3)两位合伙人亏空公司盈利部分,不交出,商议项目结束后,仍然索要工资。
l 时间轴
(1)5月底六月初:和朋友开公司,签订《入股协议》;其中未涉及部分为:本人出资20万,其中包含固定开支,房租、设备等,以及人员公司,这两位朋友月均1.5万元工资。
(2)10月中旬:截至十月中旬,项目仍然入不敷出,由于本人将银行卡的20万,交给这两位朋友,他们自行支配。然而公司盈利十几万,并未计入公司收入中
(3)10月下旬:项目结束,二人亏空公司盈利仍未交出,且仍然索要工资,出言不逊。
l 诉求:
(1)项目未按照合伙人承诺,给投资人带来全额损失,二人拿公司工资,但未将生产所得交给公司股东分配,而是收入自己囊中,且要求工资继续支付。
(2)因此,项目宣告停止之日,不予发工资,且要求赔偿自己收入囊中的公司收入。
(3)由于固定资产为公司所有,二人扬言变卖公司固定资产抵工资,要转租办公室,且卖掉电脑等,若二人进行此行为,是否可以起诉非法入室,盗人财物。
(4)公司有监控,且租赁合同不是二人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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