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她人财产罪(我在此表明:还是属于我所在的县里管辖范围)但是我侄女一点也不同意和配合非要求把我母亲
更新时间:2020-10-13 02: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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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侵占她人财产罪(我在此表明:在2008年之前我父母亲的财产都是由我负责保管的,当时父亲是几百块钱一个月,母亲没有养老金二老生活比较拮据,衣食基本由我负责提供购买,自从2008年买了养老保险金以后,母亲每个月除开衣食住行人情客往,结余下来的钱也交由我负责保管,经过这些年来的存积(我帮忙在网上理财)现在本金和利息金额达到了10来万元(家庭网都公开公布的)。我的侄女现在以三条罪状要求我把我母亲的钱财交出来由她保管(她说她今后负责我母亲的生养死埋),前段时间我侄女的妈妈还想把目前我母亲住的房子给卖掉去,当时有意向买房子的人去看房子,还被我母亲赶了出去(我母亲说我都还没有死,为什么要卖掉我的房子,我不卖还让买房子的人赶紧离开),我侄女这次回来说带我母亲去养老院住,我母亲又很听我侄女的话,说要和我断绝母女关系,她的户口要拨到养老院里,钱财交由侄女管理,第一监护人也要改成我侄女名字,经过多次询问我母亲本人亲口说也想去,再经过家庭会议商量,决定给我母亲去养老院抚养(养老院地点在**镇,还是属于我所在的县里管辖范围),我侄女目前在重庆工作,她说照顾我母亲的生养死埋,但是已目前的安排我觉得安排欠妥,因为她工作地点在重庆,老人在桂林下级县里,她掌管财权又不做事,所有事情想要通过远程指挥来完成,要求我们配合她去完成(要求我们每个人每个月至少去养老院看望老人2次以上),老人生病住院(急病急诊)要求我们随叫随到,如果这样安排的话,我感到非常不合理,我觉得合理一点的安排就是,要么她把我母亲也接到身边赡养,这样我钱才能放心的教给她,如果把我母亲还是继续留着大塘养老院,那么我母亲的财产我不会交出来。我大姐也有一个女儿在柳州我提议过让她来管,但是我侄女一点也不同意和配合非要求把我母亲的财产和相关证件以及工资本给她保管才行(她在重庆工作那么远,遇急事根本无法回来处理),她说如果我不按照她的要求,她就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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