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民事纠纷相关的事,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按照法律去判定,是谁的责任?法律是怎么判定
更新时间:2020-09-20 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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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民事纠纷相关的事,我婶婶脑袋不正常,在家里经常骂邻居,我妈每次从她家门口过也经常骂,但是一直没理过她,今天4月份的一天她从我家门口过的时候骑电动车把我家小孩儿吃饭用的晚碾碎了,然后我妈就说了她两句,结果她反过来就开始吵,吵着吵着就就要上手打我妈,她身子比我妈瘦,转手就去找工具,我妈看她去拿工具了就去跟他抢,结果跟她抢夺的过程中她摔倒趴地上了,地上正好有一个塑料筐,正好挂到她的脸,流血了,我妈的脸上也被她挠流血了,最后两人都去医院了,对方还住了院,但是最后除了破皮的伤没有其他的伤,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按照法律去判定,是谁的责任?会怎么判定呢?另外,像我婶婶这种脑子不正常的人,法律是怎么判定是否正常的?是否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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