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无宅基地证,拆迁办认为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就搁置了我的房屋拆迁流程,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20-08-28 1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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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村里的房屋被政府征收,该房屋无宅基地证,我是本村人,于11年于一外村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由对方出资建造房屋的第2,3层,所有权归对方,并且2,3层的国家征收的赔偿款都给对方,对于加建的两层,在协议上我没有任何利益。地基和第1层是由我于08年出资建造,由于我是本村人,可以进行房屋置换。目前由于与对方的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按照赔偿单价算,对方按两层面积要100万,我们按一层面积愿意给50万),导致对方前往拆迁办申诉,拆迁办认为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就搁置了我的房屋拆迁流程,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找什么类型的律师?合同还是房产类的律师?对方是外村人,应该根本没有产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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