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没有借,实在偿还不起,他只能支付这128000元吗?
更新时间:2020-07-19 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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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借条中本金10万元,但是事情是这样的,最初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没有借,而是作为中间人帮借款人先后借了两次高利贷,共计五万元,后来借款人先后支付了将近5万元的利息,实在偿还不起,然后借款人自己偿还两万元出借人支出三万元并支付利息一万元,然后高利贷的债主将那三万元的债权和借款人欠下的一万元利息的债权转给出借人,然后出借人借给了借款人6万元,前后相加共计10万元。因为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未能如期偿还10万块钱,现出借人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10万元和支付利息28000元。这个情况下借款人作为被告,他只能支付这128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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